报到时间:2014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
会议时间:下午3:30
地 点:佛山市福建省莆田商会会议室
参会人员:理事会成员
主持人:杨秀凤 记录人:钟佩莹
会议内容:
(一)、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吴国贤作商会成立大会总结报告。
(二)、监事长陈章联做商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1、商会会费收取情况;
2、商会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3、商会结余资金;
4、资金管理及使用方案;
a、建立完善规范的财务制度,随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定期向会长办公会、理(监)事会及全体会员(每年至少一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b、日常会务工作支出5000元以下由经办人签字,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审批;5001元至10000元由会长、理事长、执行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值班常务副会长共同研究决定;10001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由会长陈建煌讲话;
(四)、讨论安排商会副会长(含)以上人员轮流值班相关事宜:
1、副会长(含)以上人员值班安排(附表);
2、副会长(含)以上人员值班期间工作内容及权限:
(1)、每月走访5家(含)以上会员企业,同时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商会队伍;
(2)、接待外地客人,本会负责协助安排住宿和购买返程票事宜,所需费用客人自理。当值会长负责联系接送并协助解决交通车辆;
(3)、日常会务工作开支权限:
a、接待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可使用商会接待基金接待,基金报销标准:副处级以上3000元、科级2000元。特殊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议纪2/3以上成员同意,可以适当超标开支基金,但最高限额在4万元以内。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费用不予报销。
b、以本会名义参与社会活动(含公益事业)的捐款、捐赠、捐献等,须经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开支。
c、应邀参加兄弟商会成立或换届庆典可送贺礼,贺礼(贺礼金)应控制在1000元以内,莆田籍兄弟商会标准可控制在2000元内。除此之外,以本会名义参与社会活动(含公益事业)捐款、捐赠、捐献等,须经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否则不予开支。
d、理(监)事会成员(含聘任的正副秘书长)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患病住院或丧事,在商会附近的由本人出面派人(秘书长以上)到场(外地的致电或发唁电)慰问(悼念),其慰问品费用(或银礼)为600元以内。
(五)讨论商会资金如何运作(授信贷款等)。
1、由谁担保,几个人一同连保等问题;
(六)聘请商会法律顾问事宜。
(七)发展新会员相关事宜。
(八)其他事项。
佛山市福建省莆田商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