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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加2017年佛山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综合管理能力,加强业务工作交流,有效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佛山市民政局于9月8日在佛山市禅城区佳宁娜酒店五楼举办了2017年佛山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吴启荣、副局长刘宇明、佛山市公安局董源警官等领导出席培训班,我会秘书处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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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由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宇明主持,首先刘局对全市社会组织概况进行分析,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监管提高到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并且在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把社会组织发展与监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近两年来,国家大力阔斧地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为各地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可见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刘局对近年出台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主要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提高各社会组织有效的理解政策依法实施政策。

佛山市公安局董源警官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行了讲解,我国颁布此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境外非政府的合法权益及促进交流与合作。同时也指明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的活动,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最后,佛山市社会管理局局长吴启荣总结培训,希望各社会组织完善扶持组织的发展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规范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及党对组织工作的领导。